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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青海公司信息安全现场支撑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8-11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工信部对“扫黄打非”、网站备案、不良信息监测等工作的要求,满足工信部在省公司建立防诈专职科室的工作要求,需采购现场支撑服务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主要工作内容一是负责网站备案、不良信息处置、内容信息安全先审后发工作;二是按照要求在相应系统中开展客户信息的录入和动态管理;三是接应工信部12321、反诈处置调度平台和10000+999工单,组织核查和反馈。四是按照要求开展省内防诈大数据分析的处置、疑似诈骗号码组织分析(含相关群消息);五是配合“扫黄打非”等工作要求,每月开展IDC/专线资料客户信息的准确性核查工作。六是按照青海省反诈中心要求,提供现场驻场技术服务支撑。 采购估算金额为36.91万元人民币(含税),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34.82万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估算金额2.09万元人民币。

服务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询比文件规范要求。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情况: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的合同版本号:ZGDX2024027号。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关于2025年中国电信青海公司信息安全现场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

-

4

请海西宁

一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1

100%

青海省西宁市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有效供应商数量

成交候选人数量

成交供应商数量

 

2

1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34.82万元人民币整。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报价超过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税务要求: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2 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出之前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信息安全服务类项目)。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扫描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扫描件,业绩时间、金额均以订单为准。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15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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