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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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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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CECFD-GZJY-2025-40-HD-02 |
02 纳雍电厂工业废水站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 |
本改造项目为EPC 总包工程,由投标方负责对纳雍电厂工业废水站水处理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包含本技改内容的设计、供货、运输、施工(含土建)、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60 天内完成供货,接发包人通知开工后150 天内完成改造项目的施工及调试工作。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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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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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纳雍电厂工业废水站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1.2 施工部分允许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供招标人评审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中选后不得更换该施工分包商,如更换施工分包商,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2.1 若施工部分分包,分包单位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2 若施工部分不分包,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要求: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中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承包商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未被贵州金元及系统单位纳入安全环保“黑名单”的供应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含,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1 个污水处理系统新建或改造的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验收材料(业主出具的验收证明或投运证明或结算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5.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资格证书,投标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8 月11 日至2025 年8 月18 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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