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环保自行监测 |
| 二、标段(包)编号:2025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二)项目概况: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郜家庄村(原县水泥厂旧址内),项目建设1×600t/d垃圾焚烧生产线+1×15MW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服务范围为平山县全域。 |
| 七、服务内容: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污染物及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技术服务的技术要求对甲方自行监测方案中涉及的污染物及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响应商服务要求。 |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首先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在没有国标方法时,可采用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生态部推荐方法,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有效期内使用,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第一次检测后一年。 |
| 十、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郜家庄村东原水泥厂院内。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或省级质监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2.财务要求:服务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相同或类似垃圾焚烧发电类行业自行监测业绩不少于3项;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检测报告封面及报告签署页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2日 到 2025年08月19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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