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HNZ
2、采购项目名称:息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设施(生活设施设备)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98000.00元最高限价:9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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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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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设施(生活设施设备)设备购置项目 |
98000.00 |
98000.00 |
5.采购需求:息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生活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的购置、验收、质保期服务、与项目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5.1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
5.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等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5.4质保期:至少一年(参数中质保期不一致的以参数描述为准)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资信证明);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8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③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默认网页截图);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8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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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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