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铁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福州维护车间宁德、福州南等11个站EPS应急电源柜采购,采购人为南昌铁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宁德、福州南等11个站EPS应急电源柜采购
2.2 项目编号:NKXW2
2.3 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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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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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5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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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15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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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15KW, |
台 |
1 |
|
4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11KW, |
台 |
1 |
|
5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15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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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11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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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10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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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10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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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15KW, |
台 |
1 |
|
10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5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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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5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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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5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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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6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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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8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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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5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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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PS应急电源柜 |
额定容量2KW, |
台 |
1 |
2.4 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2.5 到货地点:宁德站、福鼎站、太姥山站、福安站、罗源站、连江站、涵江站、福州南站、福州站、古田北站、闽清北站,南铁科信公司指定地点。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公司,代理商、经销商需出具生产商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函(书)。
3.2 报价人应有良好的信誉,近一年来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各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不良反映。
3.3 报价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报价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报价人投标产品无专利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3.6 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7 报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② 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 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④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⑤ 违反《南昌局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对造成公司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供应商关系处理办法》规定,被限制或禁止与南昌局集团公司开展经济业务的。
3.8 报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四、商务技术
4.1 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规定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原厂的相关技术标准。EPS应急电源柜应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24》《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标准。
4.2 采购的设备需功能完好,符合现场使用标准,具备高可靠性、稳定性,适应配电间可能的高温环境,设备具备良好的散热设计或耐高温性能,具备完善的过载、短路、过充、过放、过热等保护功能,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不低于IP33,设备尺寸(长、高、宽)应能保证EPS应急电源柜整体安装至原位置,新设备应能与车站现有消防及配电系统良好兼容。
4.3 报价人保证交付需方的所有产品均属合格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必须为原厂产品且全新首次使用,外观无破损,所提供的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年。
4.4 产品包装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生产厂家在说明书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实物与原包装内的随机清单相符。
4.5 按照合同约定和采购清单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规定,产品到达后由采购方与供应商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到达验收:运至指定的到货地点后,由采购方与供应商人员对配件数量、规格、型号、包装、外观的清点核实,只是对零配件的外观验收,不作为对配件质量及使用性能的验收确认。
4.6 产品出厂前应经制造厂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
4.7 现场试用验收:配件运至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现场试用人员对EPS柜质量及使用性能进行验收确认,试用期为一周,试用合格之日为验收之日。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在15日内无条件地对物资进行修复或更换。
4.8 在交付使用前,出现任何因产品质量、安装调试等问题,供货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和免费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等。
4.9 产品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问题,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
4.10 在质保期内需提供免费更换服务,提供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之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
4.11 提供一部7*24小时的电话,用以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内提供配件免费修复。
4.12 交货时间及地点
① 交货时间: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② 交货地址:宁德站、福鼎站、太姥山站、福安站、罗源站、连江站、涵江站、福州南站、福州站、古田北站、闽清北站,由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需方不负责取货、搬运等事宜。
4.13 采购方除了合同费用之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4.14 供货单位工作内容包括旧设备拆除及搬运至指定地点,新设备运输、站内搬运、安装调试以及相关附件、连接线(头)等更换等。
五、采购文件获取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1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内)。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