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金湛.上品壹号项目室外景观及配套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治市金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湛.上品壹号项目室外景观及配套工程
2.2项目编号:SX
2.3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湛上村南侧,规划场站路西侧,五一路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图纸共包括四部分:金湛.上品壹号项目室外景观工程、室外管网工程、海绵工程、9号门廊工程。
(1)景观工程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道路、场坪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室外部品。
(2)室外管网工程包括图纸范围内的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
(3)海绵工程包括图纸范围内的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玻璃钢储水池、植草沟、渗沟工程、雨水回用工程。
(4)9号门廊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6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截止日期前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及社保明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须在社保明细内);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8-11 18:00 至 2025-8-16 18: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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