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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东电力临沂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九次服务授权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1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临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及所属原集体企业(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临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2.采购计划清单

分标编号:TP-113           分包名称:电建技术服务分公司2025年服务类食堂冷藏、冷冻库维修批次采购项目

序号

NC编码

物料描述

实际使用物料精确描述或项目概况描述

1

SG310002528

维修服务

因年久,现有冷库不能满足使用需求,对现有冷藏、冷冻库进行维修改造。

分标编号:TP-114           分包名称:超越电建2025年服务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咨询服务批次采购项目

序号

NC编码

物料描述

实际使用物料精确描述或项目概况描述

1

300013751

咨询服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延续(承装类一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咨询服务

分标编号:TP-114           分包名称:超越电建2025年服务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序号

NC编码

物料描述

实际使用物料精确描述或项目概况描述

1

300013751

咨询服务

三体系再认证审核

分标编号:TP-119           分包名称:电建郯城分公司2025年服务类国家电投泉源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地勘报告批次采购项目

序号

NC编码

物料描述

实际使用物料精确描述或项目概况描述

1

300009449

新能源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类型:风电工程

国家电投泉源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地勘

分标编号:TP-130           分包名称:光明公司2025年服务类综合视频监控室升级改造批次采购项目

序号

NC编码

物料描述

实际使用物料精确描述或项目概况描述

1

300013330

办公服务-项目类型:办公设施维护服务

综合视频监控室升级改造,屏幕、屏体控制器维修更换。

分标编号:TP-116           分包名称:实业公司2025服务类出租场所安防系统及充电站监控系统提升批次采购项目

序号

NC编码

物料描述

实际使用物料精确描述或项目概况描述

1

SG310002528

零星服务-类型:维修服务

实业公司出租场所安防系统及充电站监控系统提升(包含出租场所安防闸机及部分院区监控维修改造;实业公司运营26处充电桩现场监控系统提升等。)

 

3.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供应商诚实守信、保证质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统一合并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新版办法对部分不良行为情形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结果应用时间节点等内容。新修订的《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

一、处理措施主要包括暂停中标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两类

1.暂停中标资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类别的货物、工程、服务招标采购中停止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2.列入黑名单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在所有类别的货物、工程、服务招标采购中停止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属于总部实施招标采购范围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由总部做出处理决定,在公司系统内执行。

属各单位实施招标采购范围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由各单位做出处理决定,在本单位范围内执行,并将处理结果及相关情况报国网物资部备案。

各单位实施招标采购范围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在总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信息公示之前6个月内(以各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公布日期为准),供应商被任何1家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或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因质量问题被2家及以上单位暂停中标资格,由总部做出扩大处理决定,并在公司系统内执行。各单位自行制订抽检规范的产品,因抽检质量问题被暂停中标资格的,总部不做扩大处理。

具体措施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序号

不良行为情形

1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或纪检监督机构在监督执纪中查实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司系统招标采购活动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下的;

2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七至八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营销类产品导致一类质量问题)的;

3

供应商收到中标(成交、中选)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履行签订合同、支付代理服务费等手续,给正常业务进度造成影响的。

货物类供应商:

4

在设备仓储、运输等过程中,因供应商保护措施不完善,造成设备损伤或给设备质量带来隐患的;

5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延期交货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

施工安装调试期间供应商技术指导或售后服务不到位,对工程项目或运行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

7

供应商不积极配合电网反事故措施整改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

8

供应商产品不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及接口标准,不配合业主单位整改的;

9

供应商技术监督通报问题不及时整改,不配合业主单位质量监督工作,或在履约过程中不配合业主单位工作的。

工程、服务类供应商:

10

因供应商责任造成四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11

供应商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

12

因供应商责任造成工程项目信息安全事件,或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的,或致使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13

因供应商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或里程碑计划完成相关设计、交付图纸、开工、投产等工作,延误超过30天的;

14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设计联络会、施工图会检、工程协调会等会议的;

15

供应商对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开展设计质量评价或工程全过程创优(公司达标投产、优质工程金银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级优质工程等)工作配合不到位的;

16

供应商不配合属地协调工作,造成属地协调工作无法有效开展的;

17

供应商主要设计人员、项目管理关键人员现场服务或指导不到位,被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投诉的;

18

因供应商责任造成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概算造价超过可研(核准)投资估算的;

19

供应商一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严重设计质量问题、或2次及以上供应商设计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或供应商设计原因引起的七级和八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的;

20

供应商对安全文明措施费挪作他用负有责任的;

21

因供应商责任导致工程款流失,或造成业主单位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22

因供应商责任未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及国网优质工程目标的;

23

供应商档案管理不到位,致使过程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能及时按要求移交完整工程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

24

供应商在质保期内不积极配合建设管理单位进行消缺,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25

供应商违反约定对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

26

因供应商责任引发不稳定事件,或因不良事件经新闻媒介曝光,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中标资格12个月

序号

不良行为情形

1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六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营销类产品导致二、三类质量问题)的。

货物类供应商:

2

供应商产品经业主单位检测不合格的,实行积分制管理。一般质量问题1次积1分,较严重质量问题1次积2分,严重质量问题1次积3分(下同)。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日之前的6个月内,经业主单位检测,供应商同类产品不合格累计积分为3-4分的;

3

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未及时做出说明,可能对中标结果公平性造成影响的;

4

供应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原材料、组部件的;

5

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被公司认定存在家族性缺陷的。

工程、服务类供应商:

6

因供应商责任造成业主单位2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1年

序号

不良行为情形

1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五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的;

2

供应商拒绝业主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逃避监督的,如在投诉、质疑、举报等问题核查中不配合调查、现场核实等工作,拒不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文件中的约定和承诺事项等;

3

供应商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的;

4

货物类供应商违法转包或违规分包合同货物,或未经业主同意承接其他供应商违法转包或违规分包国网货物订单的;或工程、服务类供应商违法转包或对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

5

营销类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质量原因发生故障,导致四类质量问题的;

6

供应商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多次督促仍拒不整改的;

7

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日之前的6个月内,经业主单位检测,供应商同类产品不合格累计积分为5-6分的;

8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或纪检监督机构在监督执纪中查实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司系统招标采购活动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含)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2年

序号

不良行为情形

1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四级安全事件(一般事故)或质量事件的;

2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的;

3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终止/解除的;

4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终止/解除,且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或电网安全运行的;

5

供应商设备被公司认定为家族性缺陷且整改不到位的;

6

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日之前的6个月内,经业主单位检测,供应商同类产品不合格累计积分为7-8分的;

7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或纪检监督机构在监督执纪中查实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司系统招标采购活动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3年

序号

不良行为情形

1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三级安全事件(较大事故)或质量事件的;

2

供应商具有相互串通投标,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

3

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资质能力核实、合同履约等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的;

4

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降低产品设计标准、偷工减料,或产品使用劣质原材料、组部件以次充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物资使用寿命的;或供应商产品经检测存在特别严重质量问题的;

5

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投诉的;

6

供应商伪造虚假图纸或工程量,或参与伪造虚假工程量骗取工程款的;

7

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日之前的6个月内,经业主单位检测,供应商同类产品不合格累计积分为9-10分的;

8

经核实,确认电商类物资供应商具有违规换货、虚假发货等违规行为的;

9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或纪检监督机构在监督执纪中查实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司系统招标采购活动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

(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长期黑名单

序号

不良行为情形

1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一至二级安全事件(特大、重大事故)或质量事件的;

2

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生产环境严重劣化、破产等原因不再具备履约能力的;

3

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日之前的6个月内,经业主单位检测,供应商同类产品不合格累计积分为11分及以上的;

4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或纪检监督机构在监督执纪中查实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司系统招标采购活动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行贿,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1.项目概况

分标

编号

分标

名称

包号

分包全名称

专用资格要求

(资质、业绩要求)

工期/服务期

付款方式

TP-113

食堂冷藏冷冻库维修

包1

电建技术服务分公司2025年服务类食堂冷藏、冷冻库维修批次采购项目

近5年,应答人具有同类项目维修施工业绩。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维修完毕,无质量问题,付至总额的95%,留5%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TP-114

管理咨询服务

包1

超越电建2025年服务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咨询服务批次采购项目

近5年,应答人具有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后180日

公式取证后。且供方向需方提供正规机打发票。需方付款100%。

包2

超越电建2025年服务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近5年,应答人具有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后付款100%。

TP-119

110kV送出线路工程地勘报告

包1

电建郯城分公司2025年服务类国家电投泉源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地勘报告批次采购项目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岩土工程)及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与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

按照勘探报告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报告交付一个月内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结算款拨付达到签约合同价款的95%,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返还。

TP-130

综合视频监控室升级改造

包1

光明公司2025年服务类综合视频监控室升级改造批次采购项目

近5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服务完毕,无质量问题,付至总额的95%,留5%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TP-116

安防系统及充电站监控系统提升

包1

实业公司2025服务类出租场所安防系统及充电站监控系统提升批次采购项目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近5年,应答人具有弱电智能化施工业绩。项目经理: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70%,出具结算报告次月付至工程款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到期后七日无息付清。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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