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 标 条 件
本人民北路(淮海西路~漕运西路)破路沟沥青修复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人民北路(淮海西路~漕运西路)破路沟沥青修复工程,详见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人民北路(淮海西路~漕运西路)破路沟沥青修复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人民北路(淮海西路~漕运西路)破路沟沥青修复工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公路工程二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4)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
时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04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
明。
(5)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
在地承接工程的。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7)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
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详见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
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
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11 09:00到2025-08-15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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