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榕江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811002
预算金额(元):273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730000元
采购需求:榕江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的肉类、蔬菜类、粮食类、食用油类、水果、牛奶类、蛋类、调味品、干货等大宗食材及辅材的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
标项
标项名称:榕江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27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榕江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的肉类、蔬菜类、粮食类、食用油类、水果、牛奶类、蛋类、调味品、干货等大宗食材及辅材的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1日23时59分至2025年09月01日0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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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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