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2025-2026年综合办公楼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2025-2026年综合办公楼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5081124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综合办公楼1年期消防维保,包含消防设施巡检和维护、消防设施维修和更换、定期消防设施培训和演练服务。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预算不含税金额77965.5元(其中维保服务预算不含税金额17965.5元,维修服务预算不含税金额60000元),含税金额84443.43元,税率按照6%、9%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1.6标包划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份额100%。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综合办公楼1年期消防维保,包含消防设施巡检和维护、消防设施维修和更换、定期消防设施培训和演练服务。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2.2交付期:
(1)按照维修保养方案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定期保养,包括周检、月检、季检、半年检、年检查。
(2)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输出保养报告,年度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后,15个工作日内输出年度综合测试报告。
(3)维修项目整改期限详见技术规范书。
2.3质保期:维修保养更换的配件(或整件)保修期不少于一年,如有产品合格证的以产品合格证上明确的保修期为准。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消防维保服务类业绩。
3.4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应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文件从业条件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备案,且备案单位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须提供官网查询截图)。
注: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③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5人员要求:
(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2)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3名维护团队,维护团队人员至少1人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3月(含)至应答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7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8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4.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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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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