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人委托的工作完成为止;
5、施工地点: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96号贵阳卷烟厂;
6、计划工期:按照招标人安排的每个单位工程确定具体工期;
7、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8、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暨公司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项目-临时措施示意图所示范围内的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提供投标人2024年至今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及以上(由投标人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3)提供投标人2024年至今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拟派安全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投标人2024年至今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2024年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6、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
8、投标人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参加本项目投标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无经营活动中被责令停业的记录,无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
9、投标人未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
10、截止至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存在招标公告第四条所查询的不良信息(投标人提供承诺);
11、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投标人提供承诺);
12、投标人需承诺同意并接受招标人按照《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作出的评价结果对评标总得分进行修正(投标人提供承诺);
13、投标人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保证该项目工程款首先向本项目的农民工足额发放工资,确保不发生任何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售价:人民币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止,每天09:00--17: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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