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G2
1.采购条件
(请登录)受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就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生产原材料(车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原材料。具体以第五章“供货要求”为准,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2交货地点:广西区内,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2.3交货期:在接受订单之日起,按照数量大小,限定时间内发货,
2.3.1 小于500台(含):在接受订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货。
2.3.2 500台~1000台(含):在接受订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货。
2.3.3 1000台以上:在接受订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货。
如订单有另行约定,则以订单交期为准。
2.4质保期:视频延长线质保1年,其他设备质保3年,自当批次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算(退换货物的质保期,以重新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算)。
2.5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划分2个标包,同一个供应商可参与多个标包的报价,可成交多个标包。
2.6品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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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内容 |
品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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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包 |
4路货车及6路公交车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原材料 |
锐明、首航、智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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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包 |
8路公交车及出租车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原材料 |
通用、有为、智杰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国内依法注册(拟投入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品牌要求:详见采购公告2.6。
3.2供应商为销售代理商的,应提供拟投入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中国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代理证彩色扫描打印件。
3.3业绩要求:
一标包:供应商拟投入产品的品牌(品牌厂家或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在全国范围内累计完成过金额不低于4400万元(含)的车载终端设备或车载终端生产原材料的供货业绩证明,并提供供货合同及发票佐证。
二标包:供应商拟投入产品的品牌(品牌厂家或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在全国范围内累计完成过金额不低于330万元(含)的车载终端设备或车载终端生产原材料的供货业绩证明,并提供供货合同及发票佐证。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信用情况,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其资格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响应(报价)、评审。
4.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4.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报多个标包也只需缴纳500元,但必须对所报名的标包分别点击立即参与),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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