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JHP
2.项目名称:龙游泽龙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电修车间综合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3.预算金额(元):1820000
4.最高限价(元):1720000
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工期:9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9)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三、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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