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zba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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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概述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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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分行2025-2027年票递服务采购 |
本次票递服务采购项目为宁波分行与各网点、业务合作银行、人行之间的凭证资料传递项目。投标单位须能派专车专人传送凭证资料,确保凭证资料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
两年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须提供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3.近3年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未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三项证明材料:1.声明函,详见附件3-1;2.开标时间前30天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证、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公告信息查询截图;3.开标时间前30天内“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7.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时间: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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