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飞行机组保障用车、净空巡视车采购项目包一(二次)
1.2 采购人:内蒙古民航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100%,已落实。
2、采购设备清单数量等相关要求
2.1 采购设备清单数量:
包一:飞行机组保障用车品牌及数量:4台(2台凝夜黑、2台皓日白)24款腾势D9 DM-i970豪华型;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交付本合同产品并验收合格;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清水河老牛湾、乌拉盖通用机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4 整车质保期:
包一:不低于6年或15万公里(先到为准)、保修期不得少于6年;
2.5 最高谈判限价:
包一最高谈判限价:1140400.00元(飞行机组保障用车控制价:285100元/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3)资质要求:供应商可为拟供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授权销售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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