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上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供电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台创园管理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上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2410-340124-04-01-878967
1.4招标人: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上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供电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AZ0028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NNAZ00288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郭河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厂房强电电缆、电力排管、电缆井、配电房(变压器、配电柜、电缆沟等)等设施安装。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补疑等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 合同签订后,接业主通知9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并通过供电公司并网验收。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郭河镇境内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厂房强电电缆、电力排管、电缆井、配电房(变压器、配电柜、电缆沟等)等设施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五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电气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相关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业绩。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电力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注:单纯的电力排管项目、杆线工程、光伏(或风电或火电)、发电工程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2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1日10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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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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