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范围、实施地点等内容) <
| 本批次项目均在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实施 | ||||||||||||||||||||||||||
| 序号 | 项目单位 | 采购编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描述 | 服务期/交货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通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备注(必须提供) | 合同条款说明 | 支付方式 | 打分权重(技术:商务:价格) | 技术评分细则模板 | 接受投标(应答)厂商类型 | 采购方式 | 采购类型 | 授标原则 | 二阶段分配原则 | 二阶段分配原则说明 | 备注 | 价格打分办法 | 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应答,是否继续评审 | 是否允许分包 | 报价方式 |
| 1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01 | 1 | 基于混合线路高阻接地故障诊断及行波定位算法研究服务 | 基于混合线路高阻接地故障诊断及行波定位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服务。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需要乙方将合同进行技术市场认定。 | 服务内容完成验收合格60天内且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电汇支付100%。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2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02 | 1 | 科改行动改革优化提升咨询服务 | 科改行动改革优化提升咨询服务 | 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相关咨询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合同签订后,收到合同额4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首期款。乙方完成改革辅导,向甲方递交《“科改行动”综合改革赋能提升报告》,经双方确定并收到剩余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费用。 | 60:10:3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3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03 | 1 | 单相非介入式负荷辨识模组安装调试服务等采购 | 单相非介入式负荷辨识模组安装调试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服务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应答人具有设备安装调试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合同生效后,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且收到合同全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100%。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1 | 三相非介入式负荷辨识模组安装调试服务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4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04 | 1 | 通信单元G-采集通讯单元功能调试服务采购 | 采集通讯单元功能调试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服务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通信模块运维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合同生效后,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且收到合同全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100%。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5 | 北京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05 | 1 | 通信单元C-山东中部2023年通信单元组件技术支持服务采购 | 单相通信单元组件技术支持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服务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支持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合同生效后,服务完成30%项目进度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且收到合同全额3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电汇支付合同金额30%,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60天内且收到合同全额7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电汇支付合同金额65%,服务全部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30天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5%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1 | 三相通信单元组件技术支持服务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集中器通信单元组件技术支持服务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6 | 北京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06 | 1 | 通信单元C-山东西部2023年通信单元组件技术支持服务采购 | 单相通信单元组件技术支持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服务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支持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合同生效后,服务完成30%项目进度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且收到合同全额3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电汇支付合同金额30%,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60天内且收到合同全额7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电汇支付合同金额65%,服务全部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30天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5%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1 | 三相通信单元组件技术支持服务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集中器通信单元组件技术支持服务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7 | 北京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07 | 1 | 通信单元C-山东南部2023年通信单元模块技术支持服务采购 | 单相通信单元模块技术支持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服务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投标/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支持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合同生效后,服务完成30%项目进度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且收到合同全额3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电汇支付合同金额30%,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60天内且收到合同全额7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电汇支付合同金额65%,服务全部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30天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5%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1 | 三相通信单元模块技术支持服务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集中器通信单元模块技术支持服务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8 | 北京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08 | 1 | 通信单元C-山东东部、北部2023年通信单元模块及组件技术支持服务采购 | 单相通信单元模块及组件技术支持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服务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支持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合同生效后,服务完成30%项目进度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且收到合同全额3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电汇支付合同金额30%,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60天内且收到合同全额7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电汇支付合同金额65%,服务全部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30天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5%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1 | 三相通信单元模块及组件技术支持服务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集中器通信单元模块及组件技术支持服务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9 | 深圳市国电科技通信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09 | 1 | 政企服务系统技术支撑服务采购(SC) | 政企服务系统技术支撑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支持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 | 完成测试确认报告且收到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且收到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支付37%合同价款,质保期满且收到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支付3%合同价款。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批次采购 | / | / | /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10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KJ01 | 1 | 2025-2027年一站式企业协作与管理平台软件服务和技术支持 | 双端服务(企业管理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应答人具有技术支持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合同签订完成,应答人完成账号开通,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电汇支付合同金额90%的款项;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60日内电汇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款项。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框架 | 按综合排名,优选前1家合格供应商。 | 综合排名 | 无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1 | 移动端服务(一线员工版)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1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KJ02 | 1 | 集成电路领域资质认定支撑服务 | 集成电路领域资质认定支撑服务 | 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每次服务自订单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中介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服务完成、验收合格,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到60日内支付100%。 | 50:10:4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框架 | 按综合排名,优选前1家供应商。 | 二阶段竞价 | 二阶段成交单价不高于框架单价。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12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KJ03 | 1 | 北京仓储服务 | 北京仓储服务(常温仓)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仓储管理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按每季度实际使用量支付,双方合同签署后,每季度服务成果验收合格且收到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 | 60:10:3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框架 | 按照综合排名,优选前1家供应商 | 综合排名 | / | 单位:平方米*天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1 | 北京仓储服务(恒温仓)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3 | 北京芯可鉴科技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KJ04 | 1 | 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采购 | 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保服务 | 按单次维保合同要求提供服务。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应答人具有设备维保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实际发生维保服务采购需求时,采购人根据竞价结果与应答人单独签订设备维保合同。 | 单次服务验收合格且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60日内电汇支付相应款项。 | 80:20:00 | 服务类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框架 | 按综合排名,优选前6家,不足6家可全部入围,最少入围3家。 | 二阶段竞价 | 具体根据仪器设备维修维护需求,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二阶段竞价,第1名得100%份额。 | /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14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ZX-2025BC207-FF | ZX-2025BC207-FFKJ05 | 1 | 国内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 发明专利申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1)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专利代理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无 | 服务验收合格,票到60日内支付100% | 50:10:40 | 专利代理服务技术评分 | 原厂商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框架 | 优选前5家供应商 | 综合排名 | 该框架二阶段可根据框架以对账单进行结算。根据综合排名,按年度实际结算金额控制分配比例,第1名至第5名入围供应商年度实际结算金额控制比例为30%:25%:20%:15%:10%,最终浮动不超过5%。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重要发明专利申请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就申请发明的同一技术方案同日申请实用新型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发明专利(加急撰写)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实用新型专利(加急撰写)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专利查新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实质审查(原申请非由应答人代理)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办理专利的国知局检索报告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发明专利复审请求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专利优先审查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专利预审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软件著作权登记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集成电路布图登记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其他专利代理服务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
| 1 | 专利申请规划 | /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否 | 不允许 | 总价报价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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