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LXZB******** 项目名称###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采购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 ******** 其他服务 本项目为潘庄镇垃圾转运项 目,为确保潘庄镇域内环境干净整洁,将镇域内生活垃圾运输至区城管委指定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 ”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 [webname###****网政****网址:ttp://********/zcd/********) 了解。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网站、中****网(********)。(2)查询的截止时间为评标开始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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