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西宁康美新城商业委托招商及运营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范围物业为康美新城一标段约3.89万m2商铺,投标人须以租赁面积保底代理招商模式进行合作,即投标人负责“康美新城”租赁业务的招商及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寻找潜在客(商)户、洽谈合作事宜、促成项目签约、项目开业后的日常运营管理等,投标人每年保底租赁面积不小于1.5万m2,首批次物业的交付以招标人“康美新城”一标段2区为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宁康美新城商业委托招商及运营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宁康美新城商业委托招商及运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能力响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招商运营期限及要求:本项目招商运营期限为8年,招标人为本项目设定运营考核指标,投标人的招商运营工作在首个合同年度内的招商面积不得低于60%,即投标人所交付物业商户入驻并正常营业的面积不得低于9000m2,否则视为投标人招商工作不达标,招标人有权继续履行或终止(解除)相关合同及协议,投标人需无条件遵循招标人意见;
3.3招商运营模式即支付要求:本项目以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的招商运营服务管理费用形式进行委托运营。支付方式为签订合同/协议后缴纳不低于2年度租金、1年度物业委托管理费用及30万元经营保证金;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及以上相同或类似综合体、街区商业项目招商运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名盖章页);
3.4.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4.4本项目禁止转包。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5.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5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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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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