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化学实验室仪表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项目概况: 海门电厂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南面,厂址三面环山,东南临海,建设场地是利用岸边荒坡和填海而成,不占用农田和拆迁,建设条件比较好,是一个大型的港口型电厂厂址;电厂规划容量为6×1000MW(级)机组,一期建设规模为4×1000MW机组,先建的1、2号机组已分别于2009年6月和9月投产发电,3、4号机组分别于2013年4月投入商业运营。本期扩建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化学实验室仪表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交货,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详见相关技术规范书。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5、6号机组化学实验室仪表设备采购一批。主要包括:(1)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2)油液颗粒度分析仪1台;(3)便携式多参数计算型pH分析仪1台;(4)便携式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5)运动粘度测定仪1台;(6)必要的备品备件及易耗品;(7)必要的专用工具,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内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合同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2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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