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赤城县第三中学维修改造附设幼儿班用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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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第三中学维修改造附设幼儿班用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BDL-GC******** 项目名称###县第三中学维修改造附设幼儿班用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采购需求: 一二层走廊、门厅、楼梯间 ********高面砖墙裙拆除,重新抹灰涂料,面砖踢脚; 一二层墙面、顶棚原有墙面铲除重新抹灰涂料;一二层卫生间、厨房铝扣板吊顶,卫生间洗手盆拆除改为大理石面板洗手池,拆除墩布池跟换;m-1拆除更换为木质套装门(设观察窗,********处设幼儿专用拉手),m-2拆除更换为甲级防火门,m-1、m-2原为 1200x2100防盗门,卫生间木门 m-3 拆除更换为断桥铝合金玻璃门(1200x2100);一二层走廊新做铝方通吊顶;楼梯间踏、踢面铺塑胶垫,靠墙一侧设高度为 ********不锈钢扶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5年10月25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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