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管理采购项目
三、项目限价:人民币10.8667万元(含税)。
四、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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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拟采购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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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H分析仪 |
(科盛Pp21B) |
1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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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磁流量计 |
(E+H,10L65,DN65) |
1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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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质采样器 |
/ |
1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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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OD分析仪 |
/ |
1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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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氨氮分析仪 |
/ |
1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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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总磷分析仪 |
(正奇,WQ1000-TP) |
1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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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浊度/悬浮物测定仪 |
(E+H,CUS51D) |
1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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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数据采集仪 |
(博高,BG-DCE) |
1台·年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
(3)近三年内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等官方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以采购人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名录库》和《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库》(供应商无需提供,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5)供应商需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表中包括以下运营因子:化学需氧量、酸碱度、氨氮、总磷;
(6) 供应商需在杭州市有承担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业绩证明材料1例(含)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有项目名称、日处理规模说明,合同原件备查);
(7)供应商需具备不少于6名与运行专业类别相适应的、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的现场运行人员,且相关人员目前正常在岗并缴纳社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六、询价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