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包河区巢湖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包河区巢湖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立项的复函发改字(2025)21号
1.4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
1.5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
1.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市级)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巢湖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设计服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BBBZ00055
2.3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BBBZ00055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包河区派河湿地外、塘西河口、十五里河口西侧围堰外、马家渡东侧等处新建4座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每座日处理10万吨/天)及配套510型蓝藻专用围隔、外供电工程。工程总投资约10158.93万元。岩土工程条件复杂。本次招标勘察设计服务单位编制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施工图设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内容的初步设计(含评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航道影响评价及防洪影响评价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7项目投资估算:10158.93万元
2.8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120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在包河区派河湿地外、塘西河口、十五里河口西侧围堰外、马家渡东侧等处新建4座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每座日处理10万吨/天)及配套510型蓝藻专用围隔、外供电工程。工程总投资约10158.93万元。岩土工程条件复杂。本次招标勘察设计服务单位编制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施工图设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内容的初步设计(含评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航道影响评价及防洪影响评价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270万元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满足下列资格要求之一:
(1)注册环保工程师;
(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3.1.1条的(1)设计资质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勘察单位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3.1.1条的(2)勘察资质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1日10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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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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