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消防车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盐城南洋机场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期限以实际为准)。
招标范围: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消防车的维保服务,主要维保范围为机场消防大队3辆进口消防车及3辆国产消防车消防部分,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标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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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维保服务项目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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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齐格勒进口消防车 |
1辆 |
春季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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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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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豪士科进口消防车 |
2辆 |
春季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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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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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消防车消防部分及随车器材保养 |
3辆 |
春季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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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保养 |
注:本项目共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但投标人须按标段单独制作投标文件。
本项目为重新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3个,则变更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及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信誉条件: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进口消防车维修或保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发票。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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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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