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C(请登录)
三、项目概述:1.本项目为沈阳市分公司采购身份证电写机1台。2.本项目费用预算为60万元,由沈阳市分公司承担,并据实结算。
四、采购内容:身份证电写机1台;使用的范围:沈阳市分公司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次拟将项目预算60万元设置为最高限价,并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公布。供应商报价包含设计、配送、安装、税款等一切此项目采购中所需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满足技术规范中*号项的全部要求。
8.供应商须提供三年质保,质保范围包含设备及软件。
9.供应商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10.供应商须承诺知悉并认可关于供货方式、技术要求、质保服务、售后检验等相关要求、采购供应商管理及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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