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S(请登录)
2.项目名称:合水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45.32万元
4.最高限价:45.32万元
5.采购需求:
对合水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1.2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及业务种类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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