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条件
1.1 本发包S46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 CG-2 标段4#场站建设、混凝土拌合及运输专项工程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二.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名称:S46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 CG-2 标段4#场站建设、混凝土拌合及运输专项工程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建设地点:宣城市
2.4 本项目施工内容、范围、规模:本标段为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02标,位于广德市邱村镇,起讫桩号为 K20+000-K33+979,标段全长13.979公里,其中路基9.161km,桥梁2.639km/14座,隧道2.77km/1座,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为34.5米。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
项目招标范围:4#场站建设、混凝土拌合及运输,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招标内容包含:
(1)场站建设:4#场站建设用地约61.58亩,投标人需按照安徽省场站建设标准化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场站规划图完成场站平整及硬化、料仓建设及包封、蓄水池、洗车池、砂石分离池、活动板房、场站绿化、照明、水电设施及附属设施等,并通过监理人验收;
(2)混凝土拌合及运输:搅拌机型号为120型,配3套100t粉罐,拌合站设备购置及安装拆除、拌合站建设费用、拌合站全包封费用、混凝土拌合人工、机械、辅助材料等以及包含5km范围内的混凝土运输费用,并通过监理人验收。
(3)招标人提供电力至场站变压器,变压器安装由招标人承担。变压器以下至加工厂的配电箱及电缆线等均有投标人按照相关电力要求布设并承担费用。电费由投标人承担。
(4)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图纸中集中景观绿化区域为后期沥青拌合站建设用地。
2.5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7055743.61(含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小规模纳税人皆可投标,必须按照9 %税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2.6 工期:场站建设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混凝土拌合站及料仓建设工期为5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通知进场时间起算。混凝土拌合及运输工期以发包人施工工期为准。
2.7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单位员工(法定代表人视同为公司员工无需社保证明),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以及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 投标人必须为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级库工程类供应商。
3.4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5 业绩要求:无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发包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4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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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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