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二期)15#(原5#)首层货架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宁波梅山国际冷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以国际贸易、冷链物流为核心功能,以食品流通加工为配套服务,以供应链金融为延伸功能,建设重点包含冷库仓储区、加工中心、研发测试中心、通关查验消杀中心、配套商业办公展示体验中心。项目用地387亩,总建筑面积296076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二期为北片区;建设地点:宁波梅山保税区内,梅山西北至梅山大道,西南至东排河,东北至港航路,东南至踏海路。
2.2招标内容及范围:15#(原5#)首层货架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26402元(含税),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45天完成供货安装。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下述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被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被记录名单的,则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9:00至2025年8月1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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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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