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编号:QSZ
三、招标项目内容:
(一)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
(二)按照综合评分排名,确定5家公款存放银行。存放资金分配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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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银行排名 |
存放总额度 (万元) |
一年期定期 存款金额 (万元) |
六个月定期 存款金额 (万元) |
三个月定期 存款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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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000 |
7000 |
4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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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000 |
3000 |
3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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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000 |
1000 |
3000 |
2000 |
|
4 |
4000 |
/ |
2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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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0 |
/ |
/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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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1000 |
11000 |
12000 |
8000 |
(三)按入围银行排名顺序依次存满额度,资金存入时间具体由招标人根据资金到位实际情况确定。存款如需提前支取,则按先短后长的原则提前支取;若时间相同,则从排名靠后的银行开始。
(四)本次招标定期存款到期后可以续存原中标银行,但须经采购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利率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且续存利率不低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同类银行最近同期限中标利率,对评估合格的银行可续签一年。
(五)本项目招标有效期两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诸暨市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4.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地级市)分行或者省(地级市)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省内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可统一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为投标主体。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一)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1日下午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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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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