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东海县中医院院区消防控制室值班外委项目;
2.2项目地点:东海县中医院;
2.3最高投标限价:4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服务要求:本项目必须提供至少4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由招标人统一安排、管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值班人员非正常理由不得变更 ,服务期间如政策有变动,甲方有权根据政策变更符合要求人员。其中需配备1名具备注册消防项目师资格的值班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其他消防值班人员均须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中级技能及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5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3.5.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5.2投标人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5.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消防项目师资格;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2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3.7.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3.7.4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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