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MZ
项目名称:2025年紫阳县路灯亮化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紫阳县路灯亮化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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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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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气设备零部件 |
45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紫阳县路灯亮化维修材料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紫阳县路灯亮化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询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至 2025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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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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