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肆万肆仟伍佰叁拾捌元整(¥1,644,538.00),投标人报价超过该预算则直接导致废标。
四、服务内容:招标人拟选择一家供应商,为北京分行本部及下辖15家营业办公网点提供报警及视频联网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以下要求,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实际经验(投标人应提供人员配备清单及营业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且至投标截止时间仍在有效期内]);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复印件,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参加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投标人被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供应商不良行为且限制参与全行范围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四)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六)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九)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安防类自建集成平台(提供公安部一所或北京市电检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3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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