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妈湾电厂”)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半岛西南端,妈湾大道西侧,占地43.51万m2,厂区背山面水,东依小南山,南邻赤湾港,西部与珠江伶仃洋水域相连,北抵妈湾港,位于前海合作区中心位置,距深圳市中心25km,原有容量为2×320MW+4×330MW,本期按照等容量替换原则进行升级改造,拆除2×32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新建2×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所需的4台干式静电除尘器(不含高频及脉冲电源等部分)设备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两台机组所需的4台干式静电除尘器设备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4台干式静电除尘器及成套附属设备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设计、设备选择或制造、运输、安装配合、调试配合、试运行配合、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 投标人须有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4 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600MW等级及以上国内新建燃煤机组干式静电除尘器成套设备的投运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含改造及检修,不接受分包或转让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投运证明等,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证明材料须清晰体现上述评审内容)
5.5 投标人应是静电除尘器成套设备设计、生产制造、销售的实际生产制造商。(证明文件: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5年 8 月 12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8 月 21 日17时00分;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 元(人民币 两千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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