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采购的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 |
保温被 |
详见采购内容第2条:质量标准或要求 |
平方 |
35000 |
|
二、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
1.1本次采购物资为本项目工程所需保温被,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生产厂家、详细配置参数等。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1.2本次采购因未进行试验复核,故报价人需寄送样品进行试验。
1.3本次采购的货物数量为2025年8月-2025年11月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采购人、成交供货商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数量为准。
2.质量标准或要求
2.1 覆盖保温效果为等效热交换系数β≤10kJ/(㎡·h·℃)的保温材料。
2.2成交供货商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成交供货商的产品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2.3要求整体保温效果需达到在零下10℃环境下,所覆盖混凝土表面温度在0℃以上。
2.4保温被表面需为耐磨防水布,边缘按照60cm距离依次开孔。
2.5保温被型号:4m×6m×3cm(厚度为实际缝合压实厚度,不包含表面防水布厚度)。
3.质保期:成交供应商所供保温被的质保期不小于6个月,但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保温被的质量负终身责任。成交供应商所供保温被因质量问题而给采购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工况条件:该批物资用于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拉哇电站大坝标施工项目。拉哇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上游,左岸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拉哇乡,右岸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朱巴笼乡,是金沙江上游13级开发方案中的第8级,上游为叶巴滩水电站,下游为巴塘水电站,海拔2900m左右。距离工程区最近的公路是国道G318,从国道G318至拉哇坝址的工程对外专用公路-巴拉路已建成通车,自巴塘县城沿巴拉路至坝址约20km。巴塘县城经国道G318往东至四川甘孜自治州康定县、成都市公路里程分别约为440km、770km;电站经四川得荣至云南香格里拉县城公路里程约为380km,香格里拉至丽江公路里程约180km。
5、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要求报价人具备以下条件,若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响应。
5.1报价人为生产制造企业的,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5.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代理商须具有相应的生产企业销售授权文件,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8.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2参加报名的潜在报价人,报名时须是中国电建集采平台水电十二局的合格供应商,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且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
5.3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二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二年内没有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
5.4报价文件须提交盖章报价表,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响应。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
6、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将保温被按需方要求分批运至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拉哇水电站大坝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交货时间:2025年8月底起,具体时间以采购方发货通知为准。
7、供货价格
所报价格为材料到达项目工地的价格(含税、运送、保险等费用),供货期间供货价格不做调整。
8、支付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8.1.签订合同后,收到采购方的发货通知,及时安排发货;
8.2.到货并办理交接手续后三个月内支付货款(采购人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延长支付货款时间的需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需予以接受延长)。
8.3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国内信用证等多种融资产品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成交供应商收款账户只能是合同确定的对公账户。采购人临时要求改变货款支付方式的,成交供应商予以接受,并承诺不以此向采购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如采用信用方式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承兑贴息费。
8.4.如报价人有更优惠付款方式,可另行列出;
8.5.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8.5.1.采购合同;
8.5.2.成交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
8.5.3.双方签字的交接单(验收单、送货单);
9、解决纠纷方式:
与本次采购有关的或执行本次采购所签订的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均同意提交由采购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双方派授权代表根据送货清单现场进行验收,并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在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发现所供应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供货方应48小时内更换满足需方质量要求的货物。因供应不及时或质量问题对需方造成施工影响或损失的,需方将进行索赔并在当期结算中扣除,验收方式为随机抽检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1.其它约定
11.1.在采购合同签订的同时供需双方应签订保廉合同;
11.2.本次采购的保温被数量为暂估采购种类及数量,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到货验收合格货物的金额为准,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通知,分批次供货,不论通知供货多少,供应商均应积极组织货源发货,不得因需求量少而抬高价格或拒绝发货,采购方也不作任何补偿,且有权终止合同;
11.3.竞价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保廉合同都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歧义,以采购合同为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