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乳化沥青、SBS改性沥青、沥青混凝土加工(第一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5年营口市国道庄西线(盖州收费站至二道镇转盘段)修复养护工程。路线起点位于盖州收费站,设计桩号为K128+800;路线终点位于二道镇转盘,设计桩号为K145+042,路线全长16.24公里。现对施工所需要的乳化沥青、SBS改性沥青、沥青混凝土加工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5年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乳化沥青、SBS改性沥青、沥青混凝土加工(第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加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具体加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供应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加工业绩”或者“完成过加工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注:加工业绩中需含乳化沥青、或SBS改性沥青、或沥青混凝土加工内容。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单位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①供应商提供4000型及以上的拌合设备,且为近五年内设备(指生产日期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设备使用情况良好。
②产能要求:其每盘拌和能力≥5吨,产能≥4000吨每日,对本项目的供应量≥4000吨每日。
③沥青拌合站沥青存储(罐储)要求
为了满足省甲供沥青必须专罐存储要求,沥青拌合站站区内现有的各类沥青存储(罐储)量能够达到5000吨及以上,且使用情况良好。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08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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