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济南)智算中心一期机电配套及110kV变电站变配电项目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能力配套工程、生产能力配套工程、动力中心配套工程、110kV变电站变配电工程、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系统、综合监控中心等所有配套工程。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依据设计方案、施工图、市场管理要求、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等提供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工程范围包括中国电信(济南)智算中心一期项目机电配套工程(含A1数据中心、运维中心、D1动力中心)和110kV变电站变配电工程,其中:机电配套工程PC总包框架测算额度约10512万元,110kV变电站变配电工程PC总包测算额度约3745万元。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预算金额43万元(不含税),成交份额100%。
注:以上询比规模及份额是以市场参考价格计算的预估额度,最终规模及详细服务内容以实际委托金额为准,最终框架合同签订金额根据成交人折扣系数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框架合同签订金额:设预估份额为Q1,成交人报价的折扣系数为P1,则框架合同签订金额Q2=Q1*P1/0.40。如Q2≤Q1,则最终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Q2;如Q2>Q1,则最终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Q1。
1.2.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1.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各期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工作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份额上限止。
1.2.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2.6交付时限要求:按期完成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在保证交付质量的情况下要求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工作结果提交。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折扣系数)为7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身份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复印件。
2.1.2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2.1.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其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其订单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业绩至少1个。
同类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的造价咨询费达到45万元及以上的通信枢纽楼或数据产业园区或数据中心的机电项目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
(2)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相应采购订单至少1个;
注: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至少一个。2)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多个订单对应一个框架合同的,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4)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②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45万元及以上的通信枢纽楼或数据产业园区或数据中心的机电项目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经验。
注:1)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2)业绩证明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3)合同日期:单项合同以其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其订单时间为准。4)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5)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多个订单对应一个框架合同的,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6)若合同内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原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可。
(2)团队其他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须配备至少5名人员,且均需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中至少包含技术负责人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 2名,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人员至少2名。
注:须提供上述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2.3 联合体响应要求: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济南)智算中心一期机电配套及110kV变电站变配电项目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能力配套工程、生产能力配套工程、动力中心配套工程、110kV变电站变配电工程、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系统、综合监控中心等所有配套工程。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依据设计方案、施工图、市场管理要求、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等提供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工程范围包括中国电信(济南)智算中心一期项目机电配套工程(含A1数据中心、运维中心、D1动力中心)和110kV变电站变配电工程,其中:机电配套工程PC总包框架测算额度约10512万元,110kV变电站变配电工程PC总包测算额度约3745万元。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预算金额43万元(不含税),成交份额100%。
注:以上询比规模及份额是以市场参考价格计算的预估额度,最终规模及详细服务内容以实际委托金额为准,最终框架合同签订金额根据成交人折扣系数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框架合同签订金额:设预估份额为Q1,成交人报价的折扣系数为P1,则框架合同签订金额Q2=Q1*P1/0.40。如Q2≤Q1,则最终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Q2;如Q2>Q1,则最终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Q1。
1.2.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1.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各期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工作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份额上限止。
1.2.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2.6交付时限要求:按期完成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在保证交付质量的情况下要求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工作结果提交。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折扣系数)为7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身份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复印件。
2.1.2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2.1.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其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其订单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业绩至少1个。
同类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的造价咨询费达到45万元及以上的通信枢纽楼或数据产业园区或数据中心的机电项目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
(2)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相应采购订单至少1个;
注: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至少一个。2)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多个订单对应一个框架合同的,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4)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②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45万元及以上的通信枢纽楼或数据产业园区或数据中心的机电项目安装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经验。
注:1)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2)业绩证明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3)合同日期:单项合同以其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其订单时间为准。4)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5)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多个订单对应一个框架合同的,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6)若合同内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原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可。
(2)团队其他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须配备至少5名人员,且均需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中至少包含技术负责人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 2名,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人员至少2名。
注:须提供上述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2.3 联合体响应要求: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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