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乐安县友谊水库扩建工程可研、初设、招标设计及专题报告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安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安县。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坝(原大坝)加高培厚、新建副坝一座、溢洪道改建、新建输水隧洞、封堵原坝下涵管、改建上坝公路、兴建供水管道、库尾防护、增设安全监测设施及信息化工程等。本项目将友谊水库扩建成中型水库,总库容1290万立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以供水、灌溉为主。供水人口12.99万人,日供水2.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1.05 万亩。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地质勘察、地形及工程测量。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金额: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36.71万元(其中:可行性研究阶段费用为256.8万元,初步设计阶段费用为291.54万元,招标设计阶段费用为75.37万元,水资源论证报告专题费用为5万元,防洪影响评价专题费用为8万元),最终价格据实结算。
2.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后续成果提交满足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要求。
2.7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不符合下列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者,则该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一)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二)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8月10日至2025年 9 月1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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