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开发区积水点问题专项改造工程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69.7438万元 , 招标人为 昆山琨澄排水工程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一、项目编号:KSSL-2025-NG-120号 二、招标内容:开发区积水点问题专项改
造工程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三、交货期:甲方发出电子档的邀货需求(订单)后,
乙方应于2小时内确认,如未响应确认的,视为同意甲方的需求,且每发生逾期响应一次,
甲方有权按照500元/次罚款,从应付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②乙方应当于甲方要求的时间内
保质保量交货。 四、供货地点(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开发区积水点问题专项改造工程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开发区积水点问题专项改造工程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成立
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
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
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直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
(或生产厂家)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报名。
(7)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自有员工)
(8)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须体
现股东及出资信息)(9)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
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投标单位,拒
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10)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
信息,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11)对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
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08 00:00到2025-08-14 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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