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 标 条 件
本零星维修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10万
元, 招标人为 徐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①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不含开标当
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
目磋商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③供应商的本项目磋商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响应
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
《磋商文件》附件)。
⑤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
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⑥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即提供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装饰装修二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原
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③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其
余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08 08:30到2025-08-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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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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