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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财政局工程审核所项目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一期)询比公告
日期:2025-08-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地点:汕尾市。

2、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入场通知后10个月内。

4、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有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5、项目最高限价为80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名单;……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8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 17:00:00期间(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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