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河源电厂一期2025年原煤仓分仓改造物资项目招标。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4台原煤仓分仓及防堵装置的采购(预估#1炉C、E仓,#2炉C、E仓),按照“1+1”模式进行招标采购,每台分仓单独报价,据实结算。#1、#2炉计划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炉计划实施时间2026年5月(#1炉改造将设置生效条件:若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满足预期要求同时#2炉分仓改造后评估评审通过,在集团批复#1炉原煤仓分仓技改项目后,将继续按本次中标单位和价格采购。)。
原煤仓分仓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分仓隔板系统、防堵设备、清堵设备、双向液压插板门等设备(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 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标的物(原煤仓分仓设备)的制造厂商。(证明文件:制造厂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5.3、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个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锅炉原煤仓分仓设备供货的投运业绩(证明文件:须清晰体现包括合同封面、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以及能清晰显示电厂类型、机组容量、供货范围和与业绩要求相关的技术参数的关键页,投运业绩还须提供投运证明(加盖业主印章))。
5.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经营异常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5年8月9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1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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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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