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麒路北延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字【2012】3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杆线迁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市
2.2招标范围:东麒路北延起于S122,上跨沪宁高速,终于汇通路,全长约2.5公里。本次招标范围是对东麒路北延红线内沪宁以南10kv电力线进行迁改,为东麒路北延所涉的电力迁改工程,主要拆除10kV仙锦线#26、鹤锦线#26塔线路、拆除10kV仙锦线#26塔至#41塔线路;拆除10kV林锦线#21至#22塔线路;共新建7合环网柜及3台箱变。由新建7台6间隔户外环网箱及三台箱变各自分别新建电缆恢复原有供电用户及低压用户。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17860306.39元
2.5工程规模:东麒路北延起于S122,上跨沪宁高速,终于汇通路,全长约2.5公里。本次招标范围是对东麒路北延红线内沪宁以南10kV电力杆线进行迁改,为东麒路北延所涉的电力迁改工程。
a、新建10kv二进四出智能环网箱7台,新建400kvA紧奏型箱变3台。
b、新建ZCYJV22-8.7/15kY-3*400电缆3409米,新建ZCYJV22-8.7/15kY-3*240电缆621米;新建ZCTJV22-8.7/15kY-3*70电缆325米;新建ZCYJV22-0.6/112V-4*240电缆297米;
c、新建6*1.9*1.8钢筋砼直线井5座,新建6*1.9*1.8钢筋砼三通井3座,新建VIII型电缆沟6米,新建Ⅳ型电缆沟21米,新建16+2双侧支架电缆沟107米,
新建16孔200/10CPVC+2孔100/5CPVC排管544米。新建4孔200/10CPVC+2孔100/5CPVC排管103米,新建2孔200/10CPVC排管91米,新建2孔100/5CPVC排管13米.
新建10kv二进四出智能环网箱基础7座,新建400KVA紧奏型箱变基础3座,新建GNp5-13-F灌注桩基础4座;
d、拆除Φ190-15m水泥杆6根,拆除Φ190-12m水泥杆11根;拆除JG60-12.5M钢管塔1基,拆除GNp5-13-F钢管塔1基;拆除JKLYJ-10-240导线2205米,拆除JKYJ-1-120导线30米。拆除400KVA杆上变3台,拆除柱上开关4台,拆除配电终墙(TTU)3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含)及以上资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如投标人已换发新证则提供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如投标人尚未换发新证则提供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业绩要求: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含10kV及以上的杆线迁移工程施工项目。注:含有杆线迁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杆线迁移工程总承包除外)项目不予认可;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杆线迁移工程不予认可。
信誉要求:(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1)项目经理资格: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总工资格: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8-818:00:00至2025-08-1523:59: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29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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