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机场宾馆B栋B-1028物业场地整体招租项目
2.出租场地地点:广州市
3.场地面积:184.6161平方米,按现状出租。
4.租期:5年(含1个半月免租期)
5.标的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6.持有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验收合格证
二、招租项目要求
1.招租业态:商业。
2.标的物业未经业主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3.报价人必须在应租前到物业所在地进行勘察,在现状有充分了解,按现状出租。如本项目承租方作为餐饮用途的,目前电量最大容积量为40KW,成功应租后涉及电量增容、增设排污池、化油池、安装管道天燃气等事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办理。涉及相关经营证照办理、垃圾清理等事宜均由承租人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依法依规自行处理,且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竞价项目底价
项目限底价:本次项目招租底价为人民币¥94元/㎡/月(含税),(租金¥81元/㎡/月,综合管理费按¥13元/㎡/月),竞价低于项目招租底价视为弃标,从合同期满12个月后,即第13个月起月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按3%标准递增,综合管理费在出租期限内不递增。
三、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30天内有效。
四、合同期限
5年(含1个半月免租期)。
五、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承诺):
1.报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
2.截至出租信息公告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报价人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或以上两家公司的下属单位合作中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
3.截至出租信息公告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被纳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诚信黑名单的自然人、企业,包括企业所控股的其他企业、黑名单中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企业,不具备参与本次物业招租的资格(本条所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的主要人员为准,报价人须提报价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要人员”查询页截图;“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相对大于其他任一股东所占比例)。
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人(联合体形式的应租人是指两个或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承租人的身份共同响应)。
5.报价人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网站查询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招租公告发布后从以上网站截图并对截图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商业诚信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显示信息为准。如报价人为其他组织的,商业诚信以“企查查”显示信息为准。
6.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如报价人报名时对上述所述情形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包含“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失信记录,若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租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六、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09时至2025年8月21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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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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