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8-13 17:00:00
几内亚科纳克里集装箱码头项目50立方开体抛石船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科纳克里集装箱码头位于几内亚的首都科纳克里,是几内亚的最大海港,也是西非的最大海港之一。防波堤、码头及港池、码头后方陆域等区域疏浚,新建200m防波堤以及旧防波堤上方灯塔拆除与重建,300m高桩码头水工结构及附属设施,码头后方陆域吹填、地基处理及护岸等永久结构物的施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3艘50立方米开体抛石船,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收到中标意向书后50天
2.2.3交付地点:国内主要装运港口交货。(整船交货)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
节点1:船舶在国内需方指定港口交货,经需方初步验收合格,供方提供收款收据和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由需方于开票前另行提供),15个工作日内支付船舶款的60%到供方帐户.
节点2:船舶完全到达需方工地安装调试完成并提供需方人员出示的到货证明及验收合格证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船舶款的37%到供方帐户。
节点:3: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为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如有发生保修的,应扣除已发生保修金部分后)给供方。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应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所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需方现场需求。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2至2024年内至少有1个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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