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湖项目区户表改造及营销系统工程项目已由 草湖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草湖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 〔2025〕00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昆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项目区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草湖项目区
3.工程规模:(1)新建草湖电力营销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设备;(2)新建网络安全设备一套,达到公 安系统三级等保要求;(3)新建UPS电源系统及机房土建配套设施建设;(4)新增单相本地费控智能电表2000只,三相四线本地费控智能电表590只,集中器240套,单相宽带载波模块450个,自助缴费机1台;(5)新增直流高压发生器、互感器测试仪、直流电阻测试仪、继电保护测试仪、回路电阻测试仪、开关特性测试仪各1套。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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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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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15004006250523001002 |
草湖项目区户表改造及营销系统工程项目(标段二) |
直流高压发生器、互感器测试仪、直流电阻测试仪、继电保护测试仪、回路电阻测试仪、开关特性测试仪各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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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相关规定;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投标不予以认可。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4.业绩要求:不作为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5.投标人必须为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网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通报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7.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8月08日 20时00分至 2025年08月15日 23时59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 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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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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