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GS
3、项目概况
信科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进行LED信号灯、指示标志、费额显示器集中预采购,预估采购预算金额约400万元。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LED信号灯、指示标志、费额显示器集中预采购。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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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招标品类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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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LED信号灯、指示标志、费额显示器 |
项 |
1 |
中标份额比例及分配原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
注:采购金额为招标人预估采购金额,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规格和数量为准,投标人应自行评估;招标人不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规格和数量,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且继续履行其原有的一切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4.2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费率报价区间为0%—100%(小数点后最多保留2位小数),不在费率报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本次采购报价包含出库费、装卸车费、运输费、利润、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4.3 服务期限: 本项目签订框架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或合同达到框架上限金额止(以先达到的为准)。
4.4 服务(交货)地点: 福建省。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为采购标的的制造商(即品牌所有者)且具备自主生产所投合同包内所有标的物的能力。
注:投标人为品牌制造商(即品牌所有者)应提供品牌为自有的声明函及品牌商标注册资料。
(3)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人可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合同包,且若合同包一合格投标人5家及以上,则选择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若合同包一合格投标人为4家,则选择得分最高的前二名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若某一合同包合格投标人少于4家,则该合同包作流标处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每个投标人只能用一种品牌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所投合同包内所有标的物应均为所投品牌的产品,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纸质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请于 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13 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获得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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