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公共服务项目“数字底座与数据运营专项工程”数据治理技术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为确保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公共服务项目的有效完成,拟启动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公共服务项目“数字底座与数据运营专项工程”数据治理技术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上限价采用 “劳务人员数量 + 实施时间” 包干制计算。合同采用包干形式,人员实际投入数量及具体工期安排等核心履约要素,将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
2.2采购范围:本次服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服务内容如下:
2.2.1、基于集团建设管理、运营管理、路网收费、路网监测、集团管控、服务区等业务板块,实现数据的归集、数据标准化处理(落标映射管理、规则清洗、清洗任务开发)、数据质量验证及管理、数据中台数仓分层建设、专题数据开发、指标开发与管理等数据资源开发工作,并面向应用层开发相应数据驾驶舱、数据接口等。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60天完成系统试运行、12月内完成系统交工验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36个月,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4采购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及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中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响应。
3.5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受本条限制)。
3.6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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