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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基地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基地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勘察设计 2503-430200-04-01-818392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基地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株发改审[2025]59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株洲市清水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株洲市清水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基地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

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包括:1、新桥高排河道提质改造工程,长度约750米。2、新建清水塘片区南部排渍站,排渍站设计流量7.5立方米/秒,总装机1100千瓦。。

(设计指标)其他工程:

投资额6006万元;

(设计指标)城市防洪:

保护城市人口23万;

2.4标段划分:1;

2.5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2.6招标范围:1.勘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地形图测量、控制测量、其他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和勘察技术服务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测量成果文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批复,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同时承担如下辅助工作:(1)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2)需根据招标人需求安排1名专业设计人员在施工现场常驻协助处理技术问题;(3)设计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4)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3.造价咨询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负责将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发包人的审计部门及市财政评审中心进行对审并配合完成后续招标过程中关于造价咨询部分的答疑。。

2.7其他要求:/(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招标范围

  1.勘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地形图测量、控制测量、其他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和勘察技术服务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测量成果文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批复,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同时承担如下辅助工作:(1)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2)需根据招标人需求安排1名专业设计人员在施工现场常驻协助处理技术问题;(3)设计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4)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3.造价咨询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负责将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发包人的审计部门及市财政评审中心进行对审并配合完成后续招标过程中关于造价咨询部分的答疑。

4.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利行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及以上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员工。

4.1.3拟任/具备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员工。

4.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投资额不少于3003万元的其他工程 勘察设计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业绩牵引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注1: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原则上为近5年,对于下列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将类似业绩要求年限放宽至10年:

①工程规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超过3级水工建筑物;

②工程规模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但下列工程规模超过以下范围:坝高70米以上、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上、水工隧洞洞径大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大于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上的。

注2:(1)类似业绩可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上传附件资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若不一致的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勘察业绩应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 合同协议书;设计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 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3)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设计业绩)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设计业绩提供))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投标人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其他要求:   。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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