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人:磨店家园三期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磨店家园三期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电梯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14197.54 平方米(约 21.3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 17198.4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044.4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154.06 平方米。
施工范围:1栋建筑单体,主要功能为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等,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室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单体、内外装饰、给排水、电气及智能化、通风空调、电梯及室外绿化、景观道 路、停车场、监控等配套设施。
本标段计划工期:400日历天,竣工日期:2026年1月10日;需求起止时间:2025年7月20日至2026年1月10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用电梯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2〕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2〕27号);
(7)《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8)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4.2.1 投标人资格条件(包件号:D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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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DT-01) |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 ②制造商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同时具备曳引式客梯B级(含)以上、载货电梯C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 ③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证》以及有效期内的住建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B级(含)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 2、财务要求:2022 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品牌近三年(2021-2024年)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按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 ,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须配备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参与本工程投标,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品牌)相关要求。 ③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履约信用: ①供应商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 ④供应商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7、其他要求:招标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招标供应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招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5.竞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7日17:00分下载电子竞标文件。
5.2竞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7日17: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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