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固定车箱式矿车等一批(司马矿、高河矿;常村矿、余吾矿;寺家庄煤业、阳泉五矿、新良友煤业、伊田煤业),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项目规模:固定车箱式矿车等一批采购;详见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
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固定车箱式矿车等一批(司马矿、高河矿;常村矿、余吾矿;寺家庄煤业、阳泉五矿、新良友煤业、伊田煤业)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编号:ZX(H)-
4交货地点:司马矿、高河矿;常村矿、余吾矿;寺家庄煤业、阳泉五矿、新良友煤业、伊田煤业。
5招标内容:
(请登录)6交货期:2025年10月30日前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固定车箱式矿车等一批采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2、具有所招货物相应有效的煤矿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GC3.3-9、MGC1.7-9、MPC30-9、MGC1.7-6、MPC30-6、MPC25-9、MLC5-9、MPC8-6、MPC50-9);
3、提供具有第三方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相应有效的检验报告(MGC3.3-9、MGC1.7-9、MPC30-9、MGC1.7-6、MPC30-6、MPC25-9、MLC5-9、MPC8-6、MPC50-9);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5、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8日17时30分--2025年08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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